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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41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7/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山鼻橋下坑子溪勘查,有一涵管排放泥黃色廢水,經查係貴公司承攬本市蘆竹區南山路三段233號之南洋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拆除工程,稽查時現場拆除地下建物產生之泥黃色雖有使用砂土、鐵柵及植物阻隔廢水,惟阻隔效果不佳,導致仍有泥黃色廢水經工區內雨水溝排放至工區外造成明顯色差及污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坑子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三段2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