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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文號
41-103-09166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9/19
違規日期
2014/07/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北門段1197地號
統一編號
811674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