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安欣工程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安欣工程行

文號
21-114-05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5/05
違規日期
2025/02/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陳瓊樺(即安欣工程行)所有車號KER-2903車輛於114年2月26日9時00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於114年5月22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埒內里埒內二七六之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中央公園
統一編號
80122108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