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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12002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2/14
違規日期
2021/01/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6,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林口廠從事食品製造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為50.6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28 mg/L (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58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宏昌街八巷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宏昌街8巷3號
統一編號
2314064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