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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11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違規日期
- 2017/04/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9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機動稽核組,至小港區高雄港70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廢變壓器、廢電容器等廢棄物」一批(報單號碼:BC//06/400/N0407),經查驗結果有1只貨櫃(編號:FCIU8979750)內裝有半導體塑膠封裝廢導線架,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料、不良品(事業廢棄物代碼:E-0217),屬混合五金廢料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另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暨貴公司人員,於70CY集中查驗區辦理貨櫃檢驗進行稽查,發現有1只貨櫃(編號:DRYU9780750)填報裝載其他以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事業廢棄物代碼:D-2527),惟其中一袋太空袋夾雜廢電路板(事業廢棄物代碼:E-0221),與輸出許可文件不符(事業廢棄物代碼:D-1301、D-2504、D-2507、D-2510、D-2523、D2527、D-2601等7項),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公正路一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0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