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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水畜牧場

文號
30-104-02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2/04
違規日期
2015/01/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4年3月5日前,檢送104年1月1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累計型水量計每日累計讀數之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埔港路一五之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埔港路一五之二號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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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