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7/01
- 違規日期
- 2024/09/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定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管制編號:F15B1925),該計畫說明基地內應設置排水溝,逕流廢水以溢流方式流至沉砂池,惟現場發現工地後方處未設置圍籬加防溢座之擋雨設施,致場內廢水泥沙污染水碓窠溪,核屬未依核准之計畫內容據以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一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登林段83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