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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5-010165
- 處分日期
- 2016/01/30
- 違規日期
- 2016/0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5年3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查貴公司於后里區九甲五路88號設立工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105年1月7日11時25分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所設立工廠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30,新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新社區中正里中和街五段一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九甲五路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