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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1/07
- 違規日期
- 2023/07/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13日派員至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清管計量站及一區公用系統統包工程(管制編號:E110EBZ025-1)工地稽查,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2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一、 工地內車行路徑未依本局112年6月2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235093700號函同意之替代方法執行,未夯實及灑水保持濕潤,灑水紀錄未留存備查,記缺失10點。二、 工地出入口洗車台未開啟,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清管計量站及一區公用系統統包工程(管制編號:E110EBZ025-1)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