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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31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違規日期
- 2019/05/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5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E20A436410800049,重量12.3公噸),按大寧公司108年5月22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1080234D11),萃出液中總鉻檢驗值為7.7mg/L(溶出標準5mg/L),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鉻及其化合物(C-0104)」,復於108年5月22日退運,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鉻及其化合物(C-0104)未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產出、貯存、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2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