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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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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80036
- 處分日期
- 2023/08/28
- 違規日期
- 2023/07/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美山路70巷橋上游有涵洞排放泡沫廢(污)水排入鳳山溪,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正排放泡沫廢(污)水;經查貴公司屬製革業(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廠區設有多道廢水處理過濾設備,且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許可文件,惟當日所排放之廢水仍含有泡沫而致民眾陳情有污染情事。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8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