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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鎰企業社

文號
30-106-03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3/13
違規日期
2016/12/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社從事五金烤漆、塑膠噴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經貴社表示該廢水經過濾後每一個月排放該槽廢水至化糞池,因貴社屬水污法列管之事業,未向本府申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即將作業廢水排入化糞池,經化糞池再排入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並令文到翌日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三、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日新里金華路一段五○三巷九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興南街388號
統一編號
368663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