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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15
- 處分日期
- 2022/01/13
- 違規日期
- 2021/1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1月22日會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土地所有權人等人員至本縣褒忠鄉潮洋厝段380地號查察,稽查當時發現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含廢木材、廢床墊、滅火器、水管等),初估數量約300公噸。經查貴公司因不可抗力產生之非經常性廢棄物,未於清理前提出處置計畫,而逕自進行廢棄物分類處理,並將廢棄物暫存於現場,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配置圖不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中山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光農場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