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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2-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2/17
- 違規日期
- 2023/01/0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月3日派員會同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貴公司)原工安主管前往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業已歇業停工,現場氯存量32.5972公斤。現場代表人並提供相關資料(董事會決議本公司營運自111年11月16日起全面歇業與停工),是貴公司自111年11月16日至稽查當日(112年1月3日)已停止運作逾一個月,惟未於停止運作之日起十四日內,將所剩之毒性化學物質列冊報請本局核准,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依據違反法條於期限前檢附所剩之毒性化學物質列冊報請本局核備。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3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2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環東路二段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