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2/02
- 違規日期
- 2021/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9日至貴公司稽查,查得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2)壓降為100mmH2O(許可核定值10-80mmH2O)已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範圍及濕式排煙脫硫(A103)洗滌液流率儀表髒污且數值未落於許可核定範圍,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地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斗工二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斗工二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