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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界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1-04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04/10
違規日期
2012/03/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部分應確實遵循原許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通案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辦理,或依規定辦理變更上述文件,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二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27號
統一編號
8068137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