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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展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21-102-090039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3/09/23
違規日期
2013/08/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2006.10.01~2011.12.31出廠之黑煙 (污染度)標準30%)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31%~45%),每次新臺幣5,000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信一路一四一巷五之二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排煙檢測站
統一編號
1632778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