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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15
- 處分日期
- 2023/08/28
- 違規日期
- 2022/10/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防塵網覆蓋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及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或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4點)。二、運輸車輛通行洗車平台期間應持續噴水 (記4點)。三、路面有破損、髒污致路面色差(記4點)。四、查核結果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第5款、第6條第1項第3款及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員山里員山路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員山里員山路七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