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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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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7/07
- 違規日期
- 2017/06/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南崗廠為經濟部核准之通案再利用機構,從事廢潤滑油再利用處理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南崗廠廢(污)水業經經濟部工業局南崗(兼竹山)工業區服務中心拒絕納入南崗污水處理廠,現場設有一廢水暫存槽,貴公司南崗廠何宗勳先生表示,其廢水係加熱攪拌作業後產生之廢水,暫存於暫存桶,俟取得同意納管聯接使用證明後,再排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納管,惟目前未取得本府核准之上開水污染防治措施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2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路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路四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