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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違規日期
 
                - 2020/10/08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8日下午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總廠(管制編號:H45B7237)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製程區倉庫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1桶共計34.9公斤(含桶重),成分含量為95至100%W/W,毒性化物質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濃度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永平路五二三號、五二三號二樓、五二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