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首頁
-
高雄市
-
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翁公園給水廠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80033
- 處分日期
- 2023/08/30
- 違規日期
- 2023/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112年3月31日線上申請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廠廢棄物專業技術人○○112年3月10日離職,惟貴廠未於15日內(112年3月2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里至學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