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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10038
- 處分日期
- 2024/01/16
- 違規日期
- 2023/09/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膠帶業製造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1-05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20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執行督查,督察當日利用紅外線氣體顯像測漏儀檢視各管線,其M01許可證核定之緊急排放口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廢氣排放情形,顯示該製程廢氣未能有效收集至空污防制設備處理,致由緊急排放口逸散至大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二路二八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二路二八、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