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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鑫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12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2/07
違規日期
2022/09/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9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1年9月19日9時30分派員前往該址查察,發現該河段水色呈現明顯混濁泥水色,且有大量死魚,再循線至上游邱厝坪橋查察,未發現水色異常情形,並於上開二處中間河道發現有一股明顯混濁泥水注入河道。經循線追查至貴公司,發現係貴公司排放廢水至大寮在來排水溝,經查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其製程略以:砂土→清洗作業→成品,貴公司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之事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貴公司將洗砂作業產生之廢水流至沉澱池進行沉澱,再將廢水流入廢水收集池後排出,惟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使混濁泥水直接流入大寮在來排水溝,現場立即於廢水收集池採取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檢測報告編號:E11B2863E):懸浮固體323mg/L(標準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貴公司未申請廢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部分,亦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內坑路一六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164號1樓
統一編號
279219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