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8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8/09
- 違規日期
- 2019/07/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7月8日17時11分派員至貴廠周界外(判定地點:國道1號358.3K處『即廠區西北及西側周界』風向:東南風),發現明顯化學異味(類似鹽酸、脫脂劑、皮膜劑等混合廢水)情事,嗣進入貴廠並會同「廠長」查察,當(8)日產線金屬處理程序(M01)正常作業,循線查獲所轄廢水處理場操作單元蓄水槽(編號T01-01-1)內置(貯)放製程混合作業廢水(鹽酸廢水、脫脂劑廢水、皮膜劑廢水等混合廢水)待處理,該廢水作業區逸散明顯化學異味與違反地點化學異味相同,貴廠上開操作單元逸散化學異味,因未裝置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化學異味污染物,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區竹工二巷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