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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110008
                
- 處分日期
- 2014/11/26
                
- 違規日期
- 2014/10/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於103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蘇澳鎮聖愛路180號旁空地(蘇澳鎮七星段520及508-5地號等2筆土地)之氫氧化納分裝槽車因閥門故障致使氫氧化納廢液(約600公斤)洩漏於地面,再以清水逕自將地面之廢液經雨水溝沖刷棄置至後湖排水系統(經檢測pH值為11.84,經查該處水體係屬本縣已公告之甲類水體),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並處新臺幣20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蟠桃里蟠桃六三之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七星段520及508-5地號等2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