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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違規日期
- 2018/06/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並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桃廢清字第0545-7號),經查貴公司清除台灣三偉達廢紙類為顯然之事實,卻僅與台灣三偉達公司簽訂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粉屑之清除契約書,未有簽訂廢紙類之清除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二二八巷二七七弄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二二八巷二七七弄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