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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違規日期
- 2018/0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ooo(即戰雅全企業社)及o○○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後續查處,本局107年1月9日派員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辦公室,約談貴公司陳○○說明委託戰雅全企業社之廢棄物來源情形,發現貴公司將作為海運貨品之木箱包材所產出廢木材,數量約100至200公斤,計1車次,委託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之戰雅全企業社進行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六五號二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