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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58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違規日期
- 2018/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至高雄港108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PLASTIC SCRAP(PC/ABS不含醫療廢棄物)」一批(報單號碼:BC/07/123/G0263),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為廢塑膠碎片混雜隨意可見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及廢電線等混合五金廢料,為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崗山南街二八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108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