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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人醫事檢驗所

文號
34-109-07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07
違規日期
2020/04/3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勾稽發現,貴所未依規定申報109年3月份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及甲基第三丁基醚運作紀錄,經本局於109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所雖依規定製作運作紀錄,惟未依規定於109年4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運作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1個月之運作紀錄。」及第8條「運作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格式製作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8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信國路一號二樓至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