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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6/25
- 違規日期
- 2018/06/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6月27日派員前往該廠(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2號、蘇澳鎮龍德八路2號、德興一路5號)稽查檢測設備元件逸散洩漏情形,經檢測設備元件之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分別有3項設備元件(編號:IPA21220F01,測值:3,670ppm,編號:IPA21220V01,測值:4,160ppm,編號:IPA21220F02,測值:8,720ppm)檢測值超過宜蘭縣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2,000ppm),並有設備元件(編號:IPA21220F02)滴落製程液體(醋酸,屬揮發性有機物)每分鐘超過3滴,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製程流體滴漏每分鐘不得超過3滴)。本案業已違反修正前(違規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宜蘭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二號、蘇澳鎮龍德里龍祥八路二六號、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龍祥十路2號、蘇澳鎮龍德八路2號、德興一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