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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8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違規日期
- 2020/06/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第2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之嘉義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璄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會同督查,發現該工業區於108年10月16日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核准,其每日排放量變更為1945.2立方公尺,依規定需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但確未於期限內完成設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第106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大林鎮大美里大埔美園區六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