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

文號
40-109-0701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25
違規日期
2019/1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局於108年6月28日同意貴事業指派陳○○代理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於108年11月5日方申請設置廢棄物專責人員,已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頂湖路一二三、一二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頂湖路一二三、一二三之一號
統一編號
1357005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