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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峻德
                    
        
        
            
                
- 文號
 
                - 30-114-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違規日期
 
                - 2024/05/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4,65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場區(本市三峽區十三添一段1***、1***、1***地號)堆置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土石方總體積達500立方公尺以上,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惟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465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十三添一段一二二九地號,十三添一段一二三○地號,十三添一段一二五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十三添一段1229、1230、1258地號(添福路13-50號旁空地)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