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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違規日期
- 2017/09/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106年9月4日18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區**路*段*巷*弄*號稽查,現場查獲臺端經營之**商行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改善部分:限臺端於107年4月17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整罰鍰。
依案發時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區和平里復興路二段七一巷七七弄五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二段68巷126弄1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