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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3-03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12
違規日期
2024/02/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2月21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新段18-8地號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正進行營建工程挖土作業,施工當時未進行灑水等防制措施,致產生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二○號九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新段18-8地號
統一編號
032106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