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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9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9/06
違規日期
2017/05/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外之物品(廢塑膠及雜物)投入反射爐,未依據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巷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雲科路三段一二二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雲科路三段122號
統一編號
286287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