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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2-01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1/11
違規日期
2022/10/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0月6日21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廠房稽查,現場從事藥品製造程序且作業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現場核對M01製程之操作流程及製程設備,發現洗滌器(A005)之洗滌液流率為145 L/min(許可 登載:10~50 L/min);洗滌器(A006)之洗滌液流率為175 L/min(許可登載:10~50 L/min),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 證登載內容不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 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2年2月15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仍未提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2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幼獅路59號
統一編號
566205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