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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2-070018
- 處分日期
- 2013/07/27
- 違規日期
- 2013/05/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2年11月16日前,檢具功能測試報告及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清楚標示水污染防治設施及管線之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另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4條第1項規定,請於本年度下半年(102年7月至102年12月)起,於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表中加測導電度項目,否則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規定裁處。限改日期:102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5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國聖路一七五巷一二一弄六九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國聖路一七五巷一二一弄六九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