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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文號
40-111-06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6/14
違規日期
2020/11/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院原設置專業技術人員符○○,已於109年8月16日離職,惟該院未於109年8月31日前提出提定代理,並未○○離職後90日內(109年11月14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一三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統一編號
7600410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