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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9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9/27
違規日期
2022/07/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廠內進行浸泡食品(醃漬類食品)之作業,於換水及清洗地面器具時,廢水經廠內收集溝渠流至廠內雨水溝,再流入大寮排水幹線,造成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過溪路五二之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一街553號
統一編號
225090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