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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文號
23-106-03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3/02
違規日期
2017/03/02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1日。
裁處依據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一一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三民路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