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阿川畜牧場
- 文號
- 20-108-030007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07
- 違規日期
- 2018/10/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黃阿川畜牧場使用事業廢棄物(廢木材)為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自108年03月07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令自本裁處書送達日起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停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大科里柯厝坑路五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柯厝坑路5之7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