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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5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5/15
- 違規日期
- 2023/1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為時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9號),惟查未報經本局同意,逕行將廢棄物(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委託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三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業街215巷9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