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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3/08
- 違規日期
- 2018/09/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廢棄物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9月3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督察,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1執行排放管道督察採樣,其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40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表一粒狀污染物燃燒以外製程標準100 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三三九之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西路2段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