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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藝術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0002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0/28
違規日期
2019/08/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時發現該廠原物料提供原料為免酒精水槽液,用量為642.5公斤/年(許可核定用量為58.8公斤/年)已超過原許可核定範圍(1092.69%),另該公司廠內廢棄與原許可核定之廠內逸散部分,惟查該公司設有散熱設施,抽廠內廢氣後排放至廠外與許可核定之廢氣流向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三六五巷七號三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1段365巷7號3樓
統一編號
158200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