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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0-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1/10/19
- 違規日期
- 2011/09/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貴公司所屬利澤廠(廠址: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2段3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0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廠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管線與原許可證文件登載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八計算結果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處環境講習1小時。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