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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違規日期
- 2019/0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於貴公司台南廠內見有廢棧板、作業使用後廢鐵製濾網及作業製程後無法再使用塑膠廢料等事業廢棄物,經查貴公司台南廠事業廢棄物委託福吉環保公司清理,未與事業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機構簽訂書面契約相關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與事業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機構簽訂之書面契約相關資料提報本局備查。限改日期:108年03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復華里長春路三二八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2之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