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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1/10
- 違規日期
- 2024/1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二廠領有本縣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120828****)在案,並已取得廢木材(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代號:R-0701)再利用項目。本局於113年7月3日會同本縣消防局進行113年資源循環場域消防安全輔導計畫現勘,經查原先廠區之原料貯存區已改放木屑產品,次查廠區製程設備破碎機E001所存放位置,與貴公司所屬二廠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前提違規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裁罰新臺幣6,000元罰鍰(裁處書字號:40-113-080026),並限期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或於期限前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案經本局113年12月16日派員至前揭場址查核改善情形,稽查時廠區前述違規情況未依規定改善,核認屆期未完成改善,並依規定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美港公路三段一○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美港公路三段10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