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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文號
23-110-11000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1/03
違規日期
2021/09/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29,1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34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91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二四五號五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沿線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F105F54002-1)
統一編號
4220341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