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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16
- 處分日期
- 2021/11/19
- 違規日期
- 2021/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後,於旨揭時時間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周界外發現有大量粒狀污染物(白煙)情形,嗣經人員進入貴公司(位於仁武區八德一路87-8號)廠區內查察後,查獲一只鐵桶內正在燃燒廢木材(包含廢棧板及木箱)且產生明顯大量粒狀粒狀污染物散佈於周界環境中,且該鐵桶未設置任何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規定;另人員發現該只鐵桶旁有廢木材拆卸之相關工具(電鋸及鐵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一路八七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一路87-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